万荣县人民检察院运用磋商机制办理首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10月份,我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万荣县飞云南路早市流动摊贩存在无证经营、违法占道经营等问题,因该早市紧邻万荣县南街小学、城镇中学、城镇幼儿园,其经营时间正处于学生上下学高峰期,人流量较大,但其管理秩序差、环境卫生差且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不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而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发现线索后,我院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协调,充分沟通,于10月28日召开关于飞云南路流动摊贩无证经营、违法占道经营问题行政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磋商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调査核实情况,指出行政机关履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提出下步整改意见,与会行政机关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监督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陈述。综合各方意见,我院与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对飞云南路流动摊贩无证经营、违法占道经营等问题整改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此次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是我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秉持"效率优先”,“繁简分流”原则的一次积极尝试,为我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积累了有益经验。在今后的公益诉讼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细化磋商环节,保障磋商成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