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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担当,诠释未检温情”-----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暨训诫教育会
时间:2020-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用担当,诠释未检温情”

  -----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暨训诫教育会

  

  为了通过仪式化形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再教育、再感化、再挽救,弥补不起诉案件法庭教育缺失的缺陷,对涉罪未成年人后期帮扶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2020年7月8日上午,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在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宣告室举行了附条件不诉宣告、训诫暨教育仪式,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姑父、村委会代表、辩护人参加了该仪式。

  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化名)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参与协助组织卖淫时间较短,承办人多次走访,了解了李某的成长环境和经历,与村委会及合适成年人进行了调查沟通,为了给涉罪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重新回归正常轨道,改正错误,走入正途,经检委会决定对其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了能让其真正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珍惜感恩这次难得的机会,深刻反省,决定在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宣告室进行宣告、训诫暨教育。

  在宣告、训诫仪式现场,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适用条件、重要意义,并针对该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向其宣告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和考验期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适成年人以及第三方组织现场签订了监督考察帮教协议。

  “惩罚不是目的,训诫也不是斥责”,训诫人围绕自身、家庭、社会三方面分析了李某犯罪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应当吸取的教训,今后如何学法、守法、尚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积极姿态面对生活,学会感恩等多方面对李某进行了发人深省、语重心长的训诫,同时也对其姑父(因李某父母离异,其长期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进行了亲职教育,指出其家庭教育的缺失和不当之处,要求能给予更多的关爱与正确教育。李某在听取时,频频点头认同,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自己的错误真心悔悟,保证以自己的实际言行来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惩戒比挽救更容易,但单纯就案办案、惩罚犯罪不是最终目的,通过训诫的形式促进未成年人吸取教训、真心悔过,通过这样的教育会既达到了对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教育和感化的目的,也让监护人深刻认识到家庭监管的重要性;既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每一位失足的未成年人,才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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