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之间优势互补,合力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5月11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闫红花带领长治市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检务督察局、检察技术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等五个部门负责人以及潞州区院、屯留区院、襄垣县院、长子县院、平顺县院、沁县院等六个基层院检察长,到万荣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交流学习,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廉新纪、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席常国陪同调研。
首先,交流团一行人在荣河庙前汾河入黄口开展了巡河活动,实地参观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重点对汾河段环境保护水质监测点情况进行了解,期间,详细介绍了我院办理的汾河河道阻水林木公益诉讼案情况。其次,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土祠、李家大院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感受万荣优秀传统文化,并在周边环境治理、文物遗迹保护程度等方面提供了可行有效的经验做法。
最后,全体人员在我院进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交流座谈会。会上,检察长席常国对长治市院闫红花副检察长一行人的到来再次表示热烈欢迎,副检察长张秋民对我院办理的某牧业厂房影响行洪安全案、销售假冒南孚电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袁某某污染环境刑附民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件做了经验介绍,长治市院副检察长闫红花指出万荣县院公益诉讼监督成效明显,亮点频出,值得学习,并就长治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介绍交流,同时,深入探讨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如何寻找突破口、如何才能将公益诉讼成果转化为长效保护机制等问题。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融洽,学习交流取得良好效果。运城市院副检察长廉新纪表示此次交流活动是相互借鉴、共同提升的好机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
此次交流学习,我们在互学互助,增进情谊的同时,开拓工作思路,实现理念互通、经验共享。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把交流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补齐短板,持续提升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