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职能及组成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系直属单位,正科级建制,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宪法和法津正确实施。
该单位内设: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事务管理监督部等五个职能部门。
2、人员结构
财政供养人员71人,其中:政法编制41人(公务员36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补助8人。2017年3月,国家检查体制改革,转隶14人(公务员12人,工勤编2名)
3、车辆状况
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全部在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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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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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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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配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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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价格(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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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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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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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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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279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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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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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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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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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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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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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310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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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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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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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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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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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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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319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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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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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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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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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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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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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362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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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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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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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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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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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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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699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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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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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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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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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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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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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296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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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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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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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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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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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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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9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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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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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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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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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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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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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359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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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商务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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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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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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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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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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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B179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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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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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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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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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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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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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MA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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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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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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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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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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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坚持不懈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2)坚持不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积极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不懈强化法律监督。
(5)坚持不懈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
(6)坚持不懈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7)加快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步伐。
(8)完成县委重要会议、县委领导重要指示,信访、稳定、应急值班、重大信息报送、保密等工作。
5、案管业务工作
(1)及时受理分流各类案件192件,移送案件290件;接收出庭通知书145份,接收执行类回执94份;接收法院判决书137份,接收移送法律文书136份;接待律师阅卷40次,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637件,法律文书公开159篇,涉案款入库38.3566万元,出库36.6779万元;涉案物入库189件,出库140件。
(2)认真履行案管数据管理监督职能,每天定时监管审核业务数据和信息,全年共拦截审核各科室错填、漏报案卡信息421条,协助控申部门把2013年至2016年期间未结的100多个案子全部结束流程归档整理。
(3)根据师检要求,每月完成检察业务运行情况分析通报。
二、收支情况
1、收入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652300元(运财行[2016]56号,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12300元,其中:办案费:960000元,装备费:452300元;运财行[2017]24号,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0000元,其中:办案费:150000元,装备费:90000元)。
2、支出
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619323.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7619323.82元(基本支出5163946.49元,项目支出2455377.33元);结转结余1927211.87万元。
万荣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分类,人员经费支出480364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751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128元),公用经费支出360092.95元(其中:利息收入92.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92.95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万荣县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17637元,实际采购金额为706624元,其中:货物类593621元,服务类113003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360092.95元。
办公费28403.45元;手续费1429.50元;水费4985元;电费54201元;邮电费7416元;取暖费30000元;物业管理费45000元;差旅费2335元;维修费24990元;培训费1280元;公务接待费14183元;劳务费33090元;工会经费55179元;福利费4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1元。
我单位2017年机关项目支出经费2455377.33元( 财政拨款支出:2096827.33元;其他资金:358550元;年末结转:1927211.87元)。
财政项目支出分别是:
津贴补贴:114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67982.33元(办公费:381386.20元;印刷费:34503元;咨询费:5000元;水费:743元;电费:18193元;邮电费:918元;差旅费:61639元;维修费:470945元;租赁费:27700元;培训费:68996元;专用材料费:114918元;被装购置费:3079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451.1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10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314845元:办公设备购置314845元。五、支出绩效分析
办案共支出支出:166.8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消耗费1万元;宣传费1万元;教育培训费1万元。
公诉和审判监督11.95万元,其中:办案费8.95万元;消耗费1万元;宣传费1万元;教育培训费1万元。
侦查监督10万元,其中:办案费7万元;消耗费1万元;宣传费1万元;教育培训费1万元。
执行监督10万元,其中:办案费7万元;消耗费1万元;宣传费1万元;教育培训费1万元。
控告申诉10万元,其中:办案费7万元;消耗费1万元;宣传费1万元;教育培训费1万元。
其他检察支出116.85万元,其中:办案费5万元;消耗费1万元;宣传费1万元;教育培训费1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15734388元。
比去年增加314845元。
六、资产情况分析
1、采购固定资产增加392351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39291元;办公家具购置费9360元。
2、无形资产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费增加238808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我院共增加固定资产314845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7年预算数为218000元,实际支出16863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183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451元(运行维护费154451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600人次。
九、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省检察院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保障了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科技强检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如下:
1、完成多功能会议室、党组会议室、支部活动室、工会活动室整修。
2、技侦大楼修缮工程即将完成。
3、通信信息设备也较往年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
4、“三网”改造已安装调试完成。
5、其它设备和办公家俱也有所提高和增加。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资产是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尤其近两年来配备的侦查设备,种类繁多,规格不一,而且价值很高。要克服重采购轻管理的思想,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责任落实到人,定期与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账和软件记账同时登记,并加强对专用设备的保养维护。
十、存在的问题
一是其他商品和科目支出项目杂乱,将办案费用餐等在该科目报支;二是对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意识应进一步加强;三是科室之间物资转移登记不规范。
十一、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尽快规范支付科目。
2、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力度,制订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查报程序。对现有资产物资清查后的明细底保存档,以便于日后备查。
3、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做到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核对单位本年资产增减变动及盘盈、盘亏等情况。对变卖、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新增资产及时入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