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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17日在万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师晓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围绕中心,充分履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抓好“五个提升”、突出“五个重点”、建成“五大基地”的战略部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着眼积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时,注重严格区分“七个界限”,做到“三个慎重”,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职工散了。依法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案件4件11人,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主动深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走访调研,帮助化解具体困难7件;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次,确保企业依法健康发展。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5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27次,有行贿记录的3所企业被依法取消招投标资格,促进了市场监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依法保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民生检察工作。组织县扶贫部门、乡镇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精准扶贫、廉洁为民”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积极护航扶贫攻坚。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深入30个包联村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起,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食药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件3人;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合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加强市场监管,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干警深入中小学校举办法律讲座、关爱留守儿童,与5名留守儿童结成对子,长期帮扶,努力为下一代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始终保持对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多发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0件107人,提起公诉133件236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慎捕、慎诉”原则,对初犯、偶犯、老年人、未成年人和轻微刑事犯罪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27人,不起诉15人;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3次,帮教回访7人,减少了社会对立。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值周领导、部门负责人、控申干警联合接访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共接待来信来访89件,审查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28件,全部依法分流办理。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六中全会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信访苗头,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继续保持越级涉检“零上访”。

  二、持续用力,惩防并举,努力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努力做到有力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

  不断加大查办力度。紧抓涉农惠农、重大项目建设、民生民利等相关领域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查办“家电下乡”领域渎职犯罪,坚决向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亮剑,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6人,收到法院有罪判决14件19人,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彰显了县委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保障办案质量效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审计、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12人,移送违纪案件线索1人,接收涉嫌职务犯罪线索2人,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侦查能力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捕捉证据、研判案情,依靠科技手段提升侦查水平,强化办案效果。严格落实侦查预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决定等制度,从严把握证据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深入开展警示预防。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开展各类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讲座70余次,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开展专项预防调查2次,案例分析5件,预防检察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11件。举办“权力不可任性”警示预防教育活动,邀请35家预防成员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业务讲座、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各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完善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三、创新举措,强化监督,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诉讼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延伸,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的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成立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依托公安警综平台创新监督举措,扎实开展了2012年以来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未移送起诉案件及刑事撤案案件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10人,其中,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监督撤案3件3人。坚持检察官介入命案侦查机制,对9起命案介入侦查,提出引导取证建议11件,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起诉罪行6条,提出量刑建议208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持驻所检察,定期进监巡检排查,消除安全隐患12处,收缴违禁品20余件,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成立驻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室,变季度检察为同步检察,变重点监督为实时、规范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27件,纠正监管执行活动违法11件,收监执行2人,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请抗诉、督促履职等监督手段,努力构建多元化的检察监督格局。加强对审判程序、裁判结果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7件,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1件,监督法院清理执行案款5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3件。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15件。

  四、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坚持把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精心组织、细致谋划,确保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县委领导,及时报告改革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确保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和推进措施,引领全体干警讲政治、顾大局,凝聚积极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合力推进改革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正能量。认真落实县委、市院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如期完成了检察人员编制上划和职务序列套改等工作。严密组织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经过民主推荐、业绩考核、理论考试等程序,并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确定了首批员额检察官15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14项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效率,改革的效果初步显现。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充分认识开展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要求,严格组织纪律,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涉改部门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等情况的核查摸底,为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奠定基础。依法妥善处理、安全移交未结案件及线索,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案件移送衔接机制,为转隶任务完成后工作平稳过渡做好准备。

  五、固本强基,正风肃纪,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一抓学习提升。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示范引领。坚持每年两次民主生活会制度,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明确努力方向;要求班子成员争做“七个表率”,并在全院公开承诺:遵守纪律,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三抓担当作为。每周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带班负责信访、考勤、纪律、卫生等工作;5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专题业务讲座;同时,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办案,亲自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狠抓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准则、条例和革命先烈、模范典型的优良品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全院营造了以知促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选举改组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修订完善《党支部工作规则》,建立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并重,充分发挥工会在关心干警生活、保障干警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队伍向心力,激发工作积极性。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参加中央政法委举办的政法干部学习讲座;积极参加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65人次;组织侦监、公诉、反贪、反渎、预防等业务部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网络培训300余人次;组织班子成员、业务骨干轮流授课15人次,干警的司法理念和办案能力明显提升。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针对换届期间干警思想松懈、纪律松散、精神不振等问题,扎实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活动和“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专题教育整顿,坚持从干警思想教育的源头抓起,从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抓起、从考勤签到、环境卫生等共性问题抓起,从会风会纪、言行着装等细节抓起,出实招,定实策,改作风,正院风,多措并举,抓实见效,形成了上下同心合力、全院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年初,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全院干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岗位目标承诺书》,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年内,采取每月一通报、一总结、一点评的“三个一”评价督导机制,持续加压,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出成绩;年底,全院干警人人在大会上述职交账,奖优罚劣,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关于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理规定》,细化问责流程,明确追责手段,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先后同12名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做到了落实制度无例外,执行纪律没商量。

  六、阳光执法、规范用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牢固树立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全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人次,“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建议160余人,主动邀请代表到检察机关座谈视察40余人,为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等报刊255份,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进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把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

  深化阳光检务,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件、案件进度信息329次,公开法律文书139份;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集中举办公开听证会3次;公开答复举报人13人次,真正把检察权摆在桌面上、晒在阳光下。举办“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和“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1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受监督。加大检务宣传力度,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70余条,实现了由“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拓展;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站发表新闻稿件31篇,电视播报检务新闻11次,宣扬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进一步拉近了检群距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全市法律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检察业务工作考核位居全市第三,4个科室、9名干警分别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干警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与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的工作机制创新研究不够,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检察机关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关键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三个五”总体发展思路,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立足固本、聚焦创新,着力抓学习、强素质,抓党建、带队建,抓业务、强监督,抓改革、促发展,努力为全面建成绿色、富裕、繁荣、和谐的小康万荣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紧紧围绕县委“三个五”总体发展思路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找准定位,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工作效果。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突出打击阻挠、妨碍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程实施的犯罪,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认真落实《“优环境促发展”法律护航行动十六条措施》,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建立服务企业“直通车”机制,开辟涉企信访“绿色通道”,引导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要严厉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骗取支农惠农资金和制假售假等危害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的犯罪,加大对涉农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通过精准打击、精准监督,助推扶贫脱贫顺利实现。

  二是坚持不懈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又面临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十分重要。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要积极推进打黑除恶、铲除黄赌毒、治爆缉枪“三大战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重点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依法从重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和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安全。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增加稳定因素。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和完善信访诉求分类处理机制,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化解和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助推“平安万荣”建设。

  三是坚持不懈强化检察监督工作,保障司法公平公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以做强做实法律监督为目标,努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模式。要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坚持“两个转变”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作用,以开展专项监督为抓手,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要持续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变相超期羁押、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要着力改变民行检察工作缺位、不到位的局面,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和配套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助推“法治万荣”建设。

  四是坚持不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促进廉洁高效履职。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全力配合,高标准做好职能划转和业务衔接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切实增强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真正把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快落实配套改革措施,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努力构建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万荣检察实际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是坚持不懈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要坚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坚强后盾,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更加主动接受监督。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统筹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工作的原则,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促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惩“害群之马”。牢固树立文化育人、文化兴检理念,自觉融入“文化名县”建设大局,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树“讲政治、勤学习、重团结、勇担当、肯实干”的良好风气,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迎来新机遇,新使命赋予新担当,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决心和实干快干认真干的态度,坚定信心、奋力拼搏,担当作为,开拓创新,为全面建成绿色、富裕、繁荣、和谐的小康万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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