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近日,本院对李某某盗刷老年人丁某某社保卡一案依法快速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
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李某某在其经营的蔬菜店为本村老年村民丁某某(82岁)代缴电费期间,在丁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盗刷社保卡高达9次,金额共计970元。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依法开展提前介入。针对公安机关“多次盗窃、数额较少是否立案”存在争议,我院在2022年12月下旬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书》,对于案件定性、涉案金额等提出法律意见,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万荣县公安局于2023年1月13日立案侦查,同年2月17日,移送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万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帮助受害老年人追回被侵害的财产970元。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对于侵害老年人的犯罪,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既加快办案速度,又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努力构建起老年受害人司法保护长效机制,为老年人打造一片公平与正义兼容、文明与和谐并蓄的法治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