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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首例涉嫌洗钱犯罪案件被提起公诉
时间:2023-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2月14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等3人涉嫌洗钱罪一案提起公诉。这是我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嫌洗钱犯罪案件。

该案系我院在办理吕某某等人贪污一案中发现,由万荣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王某某等3人明知他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资金,采取提供银行账户、协助转移资金、虚构借款事由等方式帮助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

洗钱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不仅会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巨大风险隐患,而且会导致上游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严重扰乱社会安全和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全面加强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义无反顾。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院将持续加大打击和预防洗钱犯罪的工作力度,坚持对洗钱罪七类上游犯罪实行“一案双查”,同步审查上游犯罪背后存在的洗钱线索,发现一起依法监督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巩固反洗钱工作合力;结合办案,认真开展反洗钱主题宣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普及防范洗钱犯罪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推进反洗钱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开展。

最后,提醒广大群众在生活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付款码等支付结算账户;

2、不参与陌生人的资金往来交易;

3、不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参与“跑分”“刷单”等违法违规活动,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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