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资金的加大投入,一些乡、村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造成挪用、贪污案件频发。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徇私”思想严重,另一方面法律知识的缺乏也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预防部门通过对近年来基层干部案件的调查发现,很多干部就是思想认识的不足以及认识误区,最终造成该类案件的频发。
我院今年办理的自侦案件,基层干部涉及的案件占到90%左右,尤其是我院反渎部门办理了一起基层干部涉嫌玩忽职守的渎职案件,这是10年来我院办理的基层干部作为犯罪主体的第一起渎职类犯罪。为此,根据院里“三联三促”活动的部署,结合预防部门的职责,在潘耀民副检察长的带领下,预防部门干警走进通化镇政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
潘耀民副检察长亲自作了“提高预防意识,远离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集中播放了省院精心制作的《廉风惠农五入户》宣传片,并在会后向百余名参会人员发放了我院“阳光检察”和《山西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等宣传资料。这次预防宣传,提高了基层管理干部的预防意识,为其在以后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