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至27日,我院刑事检察部侦监业务负责人薛芳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涉众型经济犯罪,培训结束后其及时对培训内容向刑事检察部全体干警进行培训。培训中薛芳红检察官围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犯罪构成、数额认定、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界定、从宽从轻情形等方面的涉罪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侦监部门办案人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为波的授课视频及课件进行学习。
通过此次培训,使办案干警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的区别、联系以及定罪量刑的法律适用,做到对法律政策了然于心、对检察专业知识烂熟于胸、对各类办案技巧熟练掌握,夯实专业能力,强化专业素能,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升。